非法转让农田当心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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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云昌,刘义军.非法转让农田当心构成犯罪[J].当代广西,2008(12):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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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云昌 刘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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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孙某原是某村党支部书记,同时兼任村委会主任和现金保管员。2004年以来,孙某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规划、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本村非基本农田16亩,划归本村村民建房使用,并收缴土地使用费4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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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农田 非法转让 犯罪 村党支部书记 土地管理部门 村委会主任 土地使用费 保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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