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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刍议
作者姓名:隋彭生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在产生条件、性质及其行使、消灭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创立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对于处理合同纠纷、保障合同履行,都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 键 词:合同责任,违约救济,先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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