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任何事物和社会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结合体。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强调:“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和谐与不和谐就是社会矛盾运动过程中两种相互对立的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作为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是在和谐与不和谐两种因素的矛盾运动中前进的。因此,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掌握和谐与不和谐的辩证法,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作“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在两者的矛盾运动中,处理好和谐与不和谐的关系,尽最大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尽最大努力消除不和谐的因素,但又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