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一届]第十四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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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补选孙政才、王儒林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补选孙春兰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补选白玛赤林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补选骆惠宁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孙政才、王儒林、孙春兰、白玛赤林、骆惠宁的代表资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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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 公告 代表资格 西藏自治区 审查委员会 审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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