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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难行之源:国家主义抑或人本主义——从“依法收贷案”切入
作者姓名:张洪涛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基金项目:"2009年东南大学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预研项目《大历史视野中中国法治的中国因素》"和"2008年东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法学理论教学中的个案分析"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以前有关“依法收贷案”的研究文章都认为这里的“法”就是“现行国家法”,但对此案细致分析发现并非如此,而是“王法”即中国传统法。中国国家法自古至今有一种严重的国家主义倾向(而今表现为一种现代化倾向),缺乏一种现代法律所需要的人本主义精神因素,因此,国家法只得到了国家外部力量的推动,缺乏内部力量的驱动,其社会化动力不足。其社会化程度远低于中国传统的“法”与“德”,最终被“王法”置换,为中国传统的“德”所打败。

关 键 词:依法收贷案  国家法  法律社会化  道德社会化  国家主义  人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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