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五五”普法决议——普法要有“入”有“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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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余泓.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五五”普法决议——普法要有“入”有“出”[J].上海人大月刊,2006(7):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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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余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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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走路,是日常生活中一件非常不起眼的小事,天天在走的我们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然而,如果把一个人一辈子走过的路加起来,可能已经从地球的一端走到了另一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也是同样的道理,持之以恒、循序渐进方能见成效。当上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步入第五个五年,要普的不仅仅是“法”,更要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每个公民的心中,化作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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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普法 决议 审议 会议 日常生活 法治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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