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五五”普法决议——普法要有“入”有“出”
引用本文:陈余泓.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五五”普法决议——普法要有“入”有“出”[J].上海人大月刊,2006(7):11-12.
作者姓名:陈余泓
摘    要:走路,是日常生活中一件非常不起眼的小事,天天在走的我们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然而,如果把一个人一辈子走过的路加起来,可能已经从地球的一端走到了另一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也是同样的道理,持之以恒、循序渐进方能见成效。当上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步入第五个五年,要普的不仅仅是“法”,更要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每个公民的心中,化作实际行动。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普法  决议  审议  会议  日常生活  法治理念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