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重要的执行工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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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建志.一个重要的执行工作方法[J].人民司法,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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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建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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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各级人民法院使尽了浑身解数,也不能解决执行案件逐年积压问题的时候,便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没有全社会的动员,没有各方面的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双脚就永远要站在“执行难”的阴影里。于是,为了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充分的理解,为了给那些无理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被执行人以强大的压力,为了对那些破坏国家法制统一、干扰法院依法执行的人以严肃的警告,人民法院就要“造势”,即在社会上造就人民法院执行的最佳势态。如果有了这个“势”,法院的执行便会产生巨大的能量,出现“峻坡走丸,战功甚博”的效果。营造有利于法院执行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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