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民法观察——以公共物权利配置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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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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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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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用事业市场化的私法问题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从公有到私有的所有制变革.公共物的公共属性与市场逻辑之间存在矛盾,现有的权利配置机制无法在市场进程中优化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公共物的特殊公益属性使其只能从公用事业市场化的社会变革中去发现新的权利配置机制.从私法的角度看来,公用事业市场化是一个综合的概念范畴,其法律诉求包含内部的权利重置与外部的竞争机制两个方面,市场化的权利内核要求权利更具柔性的分割与分配,外部竞争机制则涉及准入条件与消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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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物 市场 权利配置 公用事业 市场化 民法观 权利配置 消费价格 准入条件 分配 内核 竞争机制 重置 法律诉求 概念范畴 综合 发现 所有制变革 社会 公共属性 利用 公共资源 优化 |
文章编号: | 1005-9512(2008)03-007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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