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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金价格双轨制的负效应及并轨研究
引用本文:陆岷峰,王虹.关于资金价格双轨制的负效应及并轨研究[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2(3):50-54.
作者姓名:陆岷峰  王虹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摘    要:资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格不应该因为供给者的不同而不同。通常情况下,资金价格是由资金供求关系及资金供应渠道的成本和风险决定的。但由于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正规金融资金定价带有很强的非市场性,而民间金融完全依市场资金供求来定价。这两种定价体制在社会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民间融资中出现了高利贷现象。高利贷一方面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另一方面脱离资金状况的价格导致企业高额的利息负担,破坏了经济的发展。资金价格双轨制既是高利贷形成的体制原因,也是当前资金分配不公平的体制因素。当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资金价格双轨并轨,以合理的统一的资金价格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

关 键 词:中小企业  资金价格  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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