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合同法定解除原因之立法探讨 |
| |
作者姓名: | 李昊真 |
| |
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
| |
摘 要: | 合同解除制度作为一项最为严厉的合同法制度,对当事人交易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因为合同一旦解除,交易将自始无效,尤其是其中的法定解除原因,从根本上反映着我国合同法的立法理念。基于我国合同法定解除原因存在着具体类型缺位、逻辑上不够严谨、程序上存在冲突等现状,笔者特别提出包括不可抗力、情势变更、预期违约、迟延履行与一般违约解除在内的立法建议。
|
关 键 词: | 合同法定解除原因 不足 立法建议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