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紫檀宝座”案看《著作权法》适用中的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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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汉嵘 沈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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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施汉嵘),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沈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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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 1999年,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贸易部(以下简称长江贸易部)在当年第6期(总第38期)《收藏家》杂志上以一页的篇幅刊登了一则宣传该部自行制作的"紫檀卷书式宝座"(以下简称"紫檀宝座")的商业广告,广告中的"紫檀宝座"是该部以上海博物馆馆藏的明清古典家具为蓝本,在造型上经过若干改进,并使用了自行开发成功的紫檀原木脱和干燥等独特工艺,于1998年制成。2000年11月,在由国家轻工业局、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工艺美术优秀作品评审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展》暨《第二届中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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