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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及其与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一致性——基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考察
作者姓名:吴炜刘梅
作者单位:1.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51027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研究”(项目编号:21BKS148);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项目“地域红色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路径研究及案例整理”(项目编号:19JDSZK093);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红医精神融入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SK2021A043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马克思的辩证法可以称之为历史辩证法。相比于恩格斯,马克思更多地关注社会历史领域,他的辩证法主要表现为一种历史形态,呈现为一种看待事物和问题的历史性或历史主义原则。当然,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不仅涵盖了社会历史领域,而且也关涉到自然界,因此,它是统摄一切的世界观而不仅仅是一种历史观。恩格斯的辩证法给人印象更为突出和深刻的似乎是一种以自然辩证法为代表的逻辑形态的辩证法,表现为哲学教科书那般以范畴和规律为内容的理论体系。然而实际上,恩格斯也有与马克思相一致的丰富的历史辩证法思想。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或曰辩证法的历史形态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或曰辩证法的逻辑形态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历史形态的辩证法更为根本,它是因,逻辑形态的辩证法则是果。两者的根本一致性就在于,辩证法的本质就是历史性或历史主义,辩证的就是历史的。

关 键 词:辩证法  历史主义  历史辩证法  自然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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