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最早之法医检验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杀人案件应行遵照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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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良,曲春冰,牛文有.新中国最早之法医检验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杀人案件应行遵照的几项规定的通知”[J].中国法医学杂志,2023(1):8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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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良 曲春冰 牛文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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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3.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医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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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发现刊发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法院工作通讯》“关于办理杀人案件应行遵照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及所附新的尸体检验“验断书”格式和身体各部名称表,为新中国最早的法医检验规则。本文简要论述鉴定的科学内涵及验断书(检验报告)与鉴定书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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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检验规则 验断书(检验报告) 鉴定书 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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