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 |
| |
引用本文: | 傅菁,赵炳贵.怎样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J].党政干部学刊,1998(3). |
| |
作者姓名: | 傅菁 赵炳贵 |
| |
作者单位: | 辽宁北斗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抚顺某设计院的杨亮问:我院是专门从事设计的科研单位,1996年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由我院承担开发商城的全部设计任务.合同签订后,我院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了设计工作并进行了技术交底.1997年我院偶然发现另一家设计单位正在使用我院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设计的商城技术图纸.经过认真调查,得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