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四.二四”重大火灾事故的法医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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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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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科所法医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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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火灾事故的法医学鉴定 ,是我们法医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讲 ,在娱乐场所、办公区、住宅区发生火灾 ,其造成的伤亡人数较多 ,特别是近几年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从 1994年 12月 8日的克拉玛依市重大火灾事故 ,伤亡人数达 40 5人 ,到 1995年 4月 2 4日乌鲁木齐重大火灾事故 ,死亡人数达 5 2人。此次乌鲁木齐市“四 .二四”重大火灾事故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科所召集市公安局所有法医在自治区公安厅的指导下对火灾事故中 5 2具死难者尸体进行了详细的检验。资料和检验结果(一 )基本情况 :1995年 4月 2 4日早晨 7:30分 ,在乌鲁木齐市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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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学鉴定 火灾事故 |
文章编号: | 1007-9297(2001)02-0085-02 |
修稿时间: | 20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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