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法论主权不可分享及台湾的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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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宗.从国际法论主权不可分享及台湾的法律地位[J].台湾研究,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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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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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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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9日,李登辉接受德国一家广播公司采访时公然宣称,两岸关系是“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李登辉周围的有关人员也随声附和,说两岸关系已从“两个对等政治实体”走到“两个国家”。这是李登辉在两岸关系上走出的危险一步。江泽民主席在1995年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八项主张中,第一项就是“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由此可见,两岸关系中争论的核心问题,就是主权能否分享和台湾的法律地位问题。本文拟从国际法理论和实践方面,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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