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化解和防控地方债务危机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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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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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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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瑞士弗里堡大学联邦研究所;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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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再民主化后的巴西曾先后爆发三次地方债务危机,制度根源在于1988年宪法在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的不当分权。在2000年之前,巴西联邦政府多次试图通过中央救助化解地方债务危机,均告失败。2000年以后,卡多佐政府以《财政责任法》防控地方债务风险,以审计法院作为监督机构,取得成功。巴西经验为我国防控地方债务风险提供了若干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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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巴西 地方债务危机 中央救助 财政责任法 审计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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