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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菲诉中南海争端案件中应采取的对策
作者姓名:李洁宇
作者单位:海南省委党校;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南海争端中的效用及中国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3CGJ03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中菲南海争端已被菲律宾提交至海洋法仲裁法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拘束力争端解决制度的适用有程序要求,中国已声明海域划界争端不受该制度的管辖,《公约》对陆地领土争端没有管辖权等对中国而言是有利因素,而黄岩岛是岛屿还是岩礁尚未定论则是不利因素。中国应采取的对策是痛陈菲律宾在中菲南海争端解决进程中的单边不合作行为,重申海域划界争端不受有拘束力争端解决制度的管辖,根据历史性权利捍卫海洋权益,要求国际海洋法法庭在海洋法仲裁法庭完成组庭之前制定临时措施。

关 键 词:中菲南海争端  有拘束力争端解决制度  海洋法仲裁法庭  国际海洋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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