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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米兰达规则与沉默权的关系
引用本文:尹明灿.论米兰达规则与沉默权的关系[J].前沿,2008(6):118-120.
作者姓名:尹明灿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摘    要:在沉默权的发展历史上,可以说美国的沃伦法庭在1966年通过米兰达案件所创设的米兰达规则(Miranda Warnings)是其重要的里程碑。然而有学者将米兰达规则等同于沉默权,甚至作为沉默权的代名词;也有学者认为米兰达规则包含沉默权。实际上,在米兰达规则存在之前的数百年,沉默权(反对自我归罪特权)已栽入很多国家的成文宪法。米兰达规则作为一项诉讼规则,只是对宪法性权利——沉默权保护的外国规则,其赋予犯罪嫌疑人的只是沉默权的受告知权,其本身并不具有实体上的意义。

关 键 词:米兰达规则  沉默权  告知权  外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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