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可贵的“判后答疑”
摘    要:自2007年初以来,芜湖市中级法院实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这项制度规定,法院在宣告判决时或裁判宣告后6个月内,对当事人就案件裁判提出的异议和疑问,由原承办法官做好解释说明和服判息诉工作。以往法官在案件宣判后,面对当事人的疑问,往往以判决书中已经写明为由一推了之,很少有耐心对当事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