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刑事和解的适用基准
引用本文:向燕.论刑事和解的适用基准[J].法学,2012(12):143-152.
作者姓名:向燕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刑事和解实践的产生根源于司法机关对妥善解决纠纷的需要。纠纷解决也成为刑事和解获得其正当性的重要基础。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对纠纷解决目标的过度追求,导致了办案机关不适当的施压行为,以及当事人偏好的方案大幅偏离法律规定等弊端。纠纷解决的单一目标不足以赋予刑事和解正当性。在大多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中,刑事和解还应将法律作为纠纷解决的重要基准,并据此补充完善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则。

关 键 词:刑事和解  纠纷解决  法律适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