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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明电[2007]38号文件的通知
摘    要:各盟行政公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今年以来,我区总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但是,近期通辽市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

关 键 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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