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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未就业大学生可带薪见习 每月发500元补贴
作者姓名:陈瑞昌
摘    要: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发布通知,首次明确了停发失业保险金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无正当理由三次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二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两个月无故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取的期限予以保留。

关 键 词:失业保险金期间  北京市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保障局  服务机构  职业介绍  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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