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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原副区长王忠平终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作者姓名:伏润之
摘    要:近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峰区原副区长王忠平贪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忠平终审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涉案赃款34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困库。

关 键 词:有期徒刑  副区长  西峰区  王忠  终审  中级人民法院  个人财产  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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