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立法拟制的类型化研究与价值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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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富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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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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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商法的技术品格研究”的成果之一;项目合同编号08JK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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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拟制既是比拟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和理论,又是重要的法律表达技术和方法。在商法领域,应当区分拟制法理、司法拟制与法定拟制。只有符合社会现实需要和彰显公平、正义、效率和交易安全等法律价值的拟制规范,才能获得正当性的认可。我国现有商法拟制法条十分有限,立法尚不能自觉、自如地运用拟制技术设置规范。因此,深入研究和掌握拟制立法技,并自觉和熟练地加以应用,必将是我国商法完善、精致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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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法 法律拟制 类型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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