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公司必须公开设立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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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绍烛.中外合资公司必须公开设立党组织[J].共产党员(沈阳),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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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绍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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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党委 常委、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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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公司)是东风公司与日本日产汽车公司各出资83.5亿元合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合资之前,东风公司党委就认为,像东风有限公司这样一个特大型、国际化的中外合资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必须在合资公司章程中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党组织的地位,公开挂牌,公开活动,决不能使党组织成为“地下党”、“在野党”。经过与日方9个月的反复磋商,最终在合资公司章程中形成了这样的规定:合资公司认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有关政策规定,在东风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中设立,东风有限公司向党组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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