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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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函[2021]6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龙溪、构皮滩、飞龙湖、石莲、珠藏、铁厂、团溪、长安8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从2021年7月1日起至2051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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