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徐传红为烈士的批复
摘    要:正黔府函[2021]5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评定徐传红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遵府呈[202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徐传红,生前系遵义市绥阳县小关乡大寨村人。2014年7月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凯歌村供港蔬菜基地务工时,为抢救落水人员杨小凤母女三人,不幸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意评定徐传红为烈士。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