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三统一”成功执行范例——甘肃高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转让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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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华斌 甘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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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8月份,甘肃省武威市新鲜村一组村民终于与武威市建筑安装公司达成协议:新鲜村一组出让本村集体土地45亩给建安公司,出让金为562.5万元,并负责出让地上一切建筑物等的搬迁;建安公司负责修建该小组的小康住宅楼。但是,不久之后双方的合作引起了纠纷,建安公司一纸诉状将新鲜村一组告上了甘肃高院。法院判决后,新鲜村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此后,在甘肃高院多次调解下,经甘肃省、武威市和凉州区三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甘肃三级法院终于成功执结这一涉农难案,成为全国首例“三统一”成功执行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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