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狱平”或“持法平”:中国古代司法的价值标准——“听讼明”、“断狱平”系列研究之一 |
| |
引用本文: | 霍存福.“断狱平”或“持法平”:中国古代司法的价值标准——“听讼明”、“断狱平”系列研究之一[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13(5):3-12. |
| |
作者姓名: | 霍存福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 |
| |
摘 要: | 断狱平或持法平是中国古代司法的价值标准之一;在思想逻辑上,它是儒家对法家的清算,是儒家思想对中国司法打下的深刻印记;在历史发展上,它有汉代前期和中期的两个节点,汉以后又有制度控制和政策导向两方面的坚持;断狱平的本质指恕、宽、轻,皆与深、刻相对,同时也指合法处断;其特征是重辨冤释诬,重通情执法,具有人民性的一面。中国古代司法,基本上是在这一价值标准下展开,并在这一价值追求中运作的。
|
关 键 词: | 断狱 平允 中国古代 司法 价值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