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行业和专利代理行业的和谐发展 以《专利代理条例》的修改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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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敏锋.论律师行业和专利代理行业的和谐发展 以《专利代理条例》的修改为视角[J].中国律师,2014(4):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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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敏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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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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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在专利服务体系中,专利代理人和律师无疑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两个群体。这两个行业互为补充、和谐发展,无疑有利于提高专利代理质量,更好地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不过这两个行业主管部门不同,业务范围上又存在一定的重合,双方对专利代理业务的执业范围、准入资格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不同的理解。2011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的《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2011年草案),就引起了律师行业的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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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机构 律师行业 专利审查 代理行业 和谐发展 代理业务 知识产权战略 执业范围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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