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例火场尸体的法医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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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都基岩,徐铁鑫,张立军,王学军.四例火场尸体的法医学鉴定[J].中国法医学杂志,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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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都基岩 徐铁鑫 张立军 王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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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铁岭市银州公安局!112000(都基岩,徐铁鑫),铁法市清河公安局!112000(张立军,王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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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资料例1某户草房半夜起火,室内衣物大部烧毁,夫妻、儿子三人“烧死”。检验见夫妻在炕上睡觉的原始位置,部分烧焦、炭化、屈曲,头皮有多处直角形挫裂创,颅骨粉碎凹陷、脑内有血肿,尸体上下有残缺不全的被褥和焚烧残片,气管粘膜基本正常;儿子尸体在地上,头部裹以大衣,有多处直角形挫裂创、颅骨粉碎,枕头、炕沿及地面上有大量血迹。现场门塑料有新鲜切口,手可自由伸入,屋内顶门杜立在门的一侧,被褥残片有油痕,检出豆油。例2某产0时草房着火塌架,七旬夫妇“烧死”在地上。尸检除肢体大部烧焦、内脏脱出、头皮崩裂、四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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