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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黑老大”指示书记调干部
摘    要: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2日对以冯永强为首的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27名成员犯有"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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