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罪量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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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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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适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中其量刑情节的档次成为问题。对此,全部援引说认为,该罪可以援引内幕交易罪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在内幕交易罪中,"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均属罪量要素,既是定罪的标准,也是量刑的依据,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中,"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同样包括援引其入罪标准和量刑条款,存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因此也就可以参照内幕交易罪的相关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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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量要素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情节特别严重 |
On Amount Elements of the Crime of Trading on Nonpublic Inform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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