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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待遇争议如何处理
摘    要:《工友》编辑部:小张在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小厂工作,前不久,他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工厂声称对此事概不负责,于是小张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以主体不合格为由未予受理。请问,工伤认定部门能否进行工伤认定?未经工伤认定又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是否必须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柯明虎

关 键 词:工伤认定  非法用工单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  营业执照  事故伤害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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