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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教师“有偿家教”法理分析
引用本文:邓非.立法禁止教师“有偿家教”法理分析[J].人民论坛,2011(26).
作者姓名:邓非
作者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摘    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期望通过立法来禁止有偿家教行为。从法理学及相关学科的视角对此事例进行深入的思考,认为政府部门不能形成懒政思维而采取一刀切的立法模式,而应该通过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和规范有偿家教行为。

关 键 词:立法禁止  在职教师  有偿家教  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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