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借款为何由监护人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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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胜好.未成年人借款为何由监护人偿还[J].当代广西,2007(16):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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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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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黄某的堂叔没有儿女,1959年,黄某亲生父母和其堂叔协商后,把他送给堂叔夫妻当继子。当时黄某18岁,他的亲生父母分了一些家产给他带到养父家。从此,黄某一直和养父母生活。黄某的生母现年老多病,由黄的哥哥和弟弟赡养,哥哥和弟弟生活困难,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要求黄某共同负责生母生活和医疗等费用。但遭黄某拒绝,说他在40多年前就过继给堂叔当继子,没有赡养生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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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父母 赡养 义务 过继 生活困难 养父母 案情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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