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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借款为何由监护人偿还
引用本文:孙胜好.未成年人借款为何由监护人偿还[J].当代广西,2007(16):51-51.
作者姓名:孙胜好
摘    要:【案情】黄某的堂叔没有儿女,1959年,黄某亲生父母和其堂叔协商后,把他送给堂叔夫妻当继子。当时黄某18岁,他的亲生父母分了一些家产给他带到养父家。从此,黄某一直和养父母生活。黄某的生母现年老多病,由黄的哥哥和弟弟赡养,哥哥和弟弟生活困难,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要求黄某共同负责生母生活和医疗等费用。但遭黄某拒绝,说他在40多年前就过继给堂叔当继子,没有赡养生母的义务。

关 键 词:生父母  赡养  义务  过继  生活困难  养父母  案情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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