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行政机关公务员缓刑期满后如何确定身份、职级
作者单位:《中国监察》顾问组;
摘    要:编辑同志: 某县原副县长邵某,因犯受贿罪于2005年10月27日被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2006年7月,邵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缓刑期间,县人民法院根据邵某的表现对其减刑。2008年10月,邵某缓刑期满,所受行政撤职处分也已于2008年7月到期。邵某在此期间一直保留了公务员身份。对邵某依法解除处分后,是否能够继续确定其为公务员身份?如果确定其为公务员,又如何确定其职级、安排职务?

关 键 词:行政撤职处分  机关公务员  刑期  职级  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副县长  受贿罪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