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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959世纪女人档案
摘    要:新婚姻法改变了妇女的择偶观 1951年1月17日,据报道统计:北京、天津等15个大中城市和其他11个县,新婚姻法颁布后4个月(1950年5月至8月),处理的婚姻案件比婚姻法颁布前的4十月增加了1倍多。离婚案占民事案74%,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占离婚案70%至80%。婚姻法的颁布也改变了旧的择偶观,过去妇女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有人说从前妇女爱嫁船袍袍的(地主、富农),现在爱嫁挂包包的(干部、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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