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弄清“疑点”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唯物辩证的观点确立的,如果不能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观去认识和理解它,思想上就会产生一些“疑点”,行动上也会产生摇摆。 第一、在领导体制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委集体领导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在决策范围上对二者应有明确的划分和规定。党委集体研究决策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行政首长办公会负责决策行政工作上的重要事项。在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机关,党委无疑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行政首长必须服从同级党委领导,执行党委集体作出的决议,但是党委对行政工作实施集体领导也不应该是事无巨细,包办代替,而应该在坚持党要管党的同时,着重管行政上的大事,管全局,管方向。在实行决策的方式方法上,党委集体领导是在所有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行政首长负责制则是经过集体讨论后,行政首长根据权力机关的决策和上级指示,结合实际,作出自己的决定和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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