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陪审团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比较看英美法系与中国司法中的正义保障——以《失控陪审团》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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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霞.从陪审团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比较看英美法系与中国司法中的正义保障——以《失控陪审团》为例[J].法制博览,2013(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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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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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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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的重要制度之一,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能与之对应的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两者都是通过允许非法律工作者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并对审判结果产生一定效力,以实现对案件审理的公开化合透明化。但其实二者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仅体现在程序上,更体现在其深层的法律思想中。本文将以《失控陪审团》这部经典影片为例,剖析中美关于陪审制度的不同与其背后所代表的两国法律对正义的保障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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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陪审团 人民陪审员 差异 比较 正义 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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