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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权制度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引用本文:刘菲菲.代位求偿权制度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J].法制博览,2013(3):211.
作者姓名:刘菲菲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我国《保险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人身保险中不适用代位求偿权制度,而在保险实务中,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在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约定医疗保险等费用适用该制度,这就造成了理论和实务的分歧,引起了很大争议。

关 键 词:代位求偿  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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