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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对民事申诉案件新证据的理解
引用本文:李小强.浅议对民事申诉案件新证据的理解[J].天津检察,2009(3):64-65.
作者姓名:李小强
作者单位: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看出,我国民事诉讼法将新证据作为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44条将“新的证据”定义为原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关 键 词:新证据  民事申诉案件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  《民事诉讼法》  民事再审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  “新的证据”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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