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对民事申诉案件新证据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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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强.浅议对民事申诉案件新证据的理解[J].天津检察,2009(3):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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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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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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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看出,我国民事诉讼法将新证据作为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44条将“新的证据”定义为原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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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证据 民事申诉案件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 《民事诉讼法》 民事再审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 “新的证据”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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