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轮运费及船期损失争议案的裁决 |
| |
作者姓名: | 张永坚 |
| |
作者单位: | 大连远洋运输公司 副总经理 |
| |
摘 要: | 湖北省××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方”)于1992年7月31日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大连××××货运公司(以下简称“租方”)偿付该司所属Q轮由日本细岛至大连的运费、船期损失及因租方违约而造成船方Q轮下一航次的运费损失(并加计利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1993年10月10日对此作出了终局裁决。现将该案的裁决书摘选介绍如下。
|
关 键 词: | Q轮 运费损失 船期损失 案例分析 《海商法》 中国 租船合同 损害赔偿责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