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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GATT/WTO专家组及其报告的法律效力
引用本文:彭礼堂,程关松. 论GATT/WTO专家组及其报告的法律效力[J]. 科技与法律, 2006, 0(2): 7-12
作者姓名:彭礼堂  程关松
作者单位:1.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430074
2. 江西省社科院,330077
摘    要:专家组的产生和发展是GATT/WTO自身发展和演化的必然产物。GATT/WTO专家组的报告对于具体案件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该报告事实上构成相同或类似案件报告的一部分,但其不构成GATT/ WTO自身规则的一部分;这种将报告的法律效力有机地转化为法理上的普遍认同或容认而有效地作用于相同或类似案件的方法,较恰当地处理了GATT/WTO规则所涉及的主权约束与司法克制、特殊性与普适性、规则与法理、法律刚性与司法能动之间的平衡,构成其灵活性与多样性的一部分。

关 键 词:专家组  法律效力  有机转化  平衡

The GATT/WTO Panel and the Legal Effect of its Report
Peng Litang,Cheng Guansong. The GATT/WTO Panel and the Legal Effect of its Report[J].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2006, 0(2): 7-12
Authors:Peng Litang  Cheng Guans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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