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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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小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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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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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将来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法院有必要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仅为财产保全,没有规定行为保全。虽然行为保全在个别民商事领域内被纳入了立法,但从整个民事诉讼制度来看,其适用范围过于狭窄,这一制度的缺失将使保全制度的功能受到限制,难以满足民事诉讼理论与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亟需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行为保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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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为保全 假处分 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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