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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
引用本文:林喆.拍案惊奇[J].廉政瞭望,2012(8):42-43.
作者姓名:林喆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
摘    要:法官“眼花”判错案 一起交通肇事案三死两伤,在被告人没有赔偿的情况下,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却以被告人积极赔偿为重要依据,做出减轻处罚的判决书。负责此案的审判长水涛认为:是负责审理该案件民事部分的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出具了一份表述含糊的赔偿证明”,自己当时“眼睛花”.才将案件“判错了”。据悉,该案将再审。

关 键 词:惊奇  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案  减轻处罚  三门峡市  被告人  赔偿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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