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以来,我省在惩治腐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998年至200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案件1263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40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79人,乡科级干部29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225.64万元。我们在斗争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中纪委的指示,形成了这样的共识:查办某些典型案件揭露出来的腐败分子,往往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反面教材,运用这些反面教材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其作用比一般的教育方式更能引起警觉和震慑,更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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