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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湖南省人民委员会设立工作部门和办公机构的批覆
摘    要:一九五五年二月十五日电悉。现在批覆如下:一、同意你省人民委员会设立民政、公安、司法、监察、财政、粮食、工业、商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致育、卫生等十四个厅,劳动、统计、人事、文化、气象、对外贸易、建筑工程、机要交通、手工业管理等九个局,计划、民族事务、体育运动等三个委员会和办公厅,宗教事务处、参事室及政法、文教、工业、财粮贸、农林水、交通、国家资本主义等七个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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