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中应注意损伤与疾病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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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明义.法医鉴定中应注意损伤与疾病的联系[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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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明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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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三台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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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损伤是法医学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法医损伤程度鉴定或死因鉴定中不可缺少的工作之一。法医学损伤程度鉴定,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等对人体损伤是否构成重伤、轻伤、轻微伤或者是否损伤引起死亡等的鉴定。法医在病理工作中,经常遇到患有程度不同疾病的人,由于受到某种类型的损伤(指机械性)而死亡。死亡可能发生在损伤当时或伤后不久,也可能发生在伤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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